根据闽教资助中心【2020】31号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要求,我院经学生自主申报,辅导员审核、系部复审,现将教育与民生学院2020年秋季学期家庭经困难学生的初步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11月23日-11月25日,如有其他意见,请于11月25日之前向教育与民生学院党总支反馈,电话:5909060,邮箱:shichuan@xmcu.cn
教育与民生学院党总支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