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条例》(厦城院学〔2021〕7号)文件精神,经学生自主申请、班级资助评议小组初审、班级公示,学院资助辅导员审核、组织互审、学院资助评议工作组审议,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9月4日之前向教育民生学院党总支反馈,电话:0592-5909060,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附件:2023-2024学年特等奖学金申请人公示内容
教育民生学院党总支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