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关于申报2024-2025学年度“洪恭仕洪文发助学基金”和“陈剑渊王耐助学基金”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生自主申请、班级资助评议小组初审、班级公示,学院资助辅导员审核、组织互审、学院资助评议工作组审议,确定王怀波为第一拟推荐人,韩佳超为第二拟推荐人,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5日之前向教育民生学院党总支反馈,电话:0592-5909060,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教育民生学院党总支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