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资助公办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物资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生自主申请、班级辅导员审核、学院资助辅导员审核,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8日之前向教育民生学院党总支反馈,电话:0592-5909060,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附件:2024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物资申请人公示信息
教育民生学院党总支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