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厦城院学〔2021〕7号)文件精神,经学生自主申请、班级资助评议小组初审、班级公示,学院资助辅导员审核、组织互审、学院资助评议工作组审议,现将拟推荐获奖人信息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3月10日-2025年3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3月12日之前向教育民生学院党总支反馈,电话:0592-5909060,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教育民生学院党总支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