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新增政策兜底类学生、退役复学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和《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等系列文件(厦城学〔2025〕3号)精神,经学生自主申请、班级资助评议小组初审、班级公示,学院资助辅导员审核、组织互审、学院资助评议工作组审议,现将申请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6年4月21日-2026年4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4月23日之前向教育民生学院党总支反馈,电话:0592-5909060,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教育民生学院党总支
2026年4月21日